天津律師_涉外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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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律師認為,本案關注點:軟件著作權的轉讓和許可使用應當訂立書面合同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,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。訂立書面合同,是軟件許可使用和轉讓合同成立的必要形式,有利于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。
魏某訴北京華某訊網絡技術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屬糾紛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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